邀請貴社參加本社授證廿四周年慶典暨聯合例會由。
說 明:
一、本社為慶祝授證廿四週年紀念,謹訂於民國一○五年
三月十八日(星期五)假晶悅國際飯店(原桃園大飯店)二樓國際廳,舉行紀念晚會,特函請貴社共襄盛舉聯合例會。
二、如蒙惠予應允,不勝感激!
三、特奉此函,敬請查照。
社 長 蔡明軒
邀請貴社參加本社授證廿四周年慶典暨聯合例會由。
說 明:
一、本社為慶祝授證廿四週年紀念,謹訂於民國一○五年
三月十八日(星期五)假晶悅國際飯店(原桃園大飯店)二樓國際廳,舉行紀念晚會,特函請貴社共襄盛舉聯合例會。
二、如蒙惠予應允,不勝感激!
三、特奉此函,敬請查照。
社 長 蔡明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