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南區扶輪社 函
受文者:桃園東區扶輪社 游昆裕社長
桃園東南扶輪社 張惠美社長
桃園成功扶輪社 顧志彥社長
桃園大同扶輪社 張志堅社長
主 旨:函知本社授證廿一周年慶典變更時間及地點由。
說 明:
一、本社為慶祝授證廿一週年紀念,經理事會議決定變更至外地旅遊,時間訂於民國一○二年三月十六/十七日(星期六/日),舉辦墾丁二日遊,由於地點甚遠將不邀貴社辦理聯合例會,唯貴社授證慶典之時,本社仍歡欣參與聯合例會,屆時將自付當天餐費。
二、特奉此函,敬請查照。
社 長 林煌鍾